春节期间(1月30日-2月22日)暂停发货设置及发货要求

(一)适用时间及范围:

1、适用时间:2016年1月30日至2016年2月22日。

 (二)发货要求

1、春节期间,商家可根据自身所在区域及快递公司配送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发货。活动选品时优先选择能发货的商家商品,参加活动的订单务必在快递恢复揽件后第一时间内发货。

2、页面提醒及系统维护

1)商品页标注:系统将统一在商品详情页添加发货提醒,商家需根据自身发货情况设定页面提醒。

2)商家后台维护时间: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9日

3)商家后台维护地址:基础设置 –店铺管理 –节假日发货通知

4)商家后台维护内容:停运的起始和截止日期,以及发货的起始日期和可完成发货期限等。

停止发货日期最晚为2016年2月22日(正月十五),从开始发货起算内发货完毕。

5)商家前台显示时间:商家停止发货时间将会在系统维护中提交的停运日期提前48小时在前台展示。商家未维护停止发货时间的,将按照系统默认时间显示。

6)在后台维护维护了春节期间暂停发货时间的,期间订单不做违规处理,恶意不发货的除外;

7)商家设置示例:

某商家设置了2月4日至2月14日暂停发货,商家设置效果如图所示,2月2日至2月14日期间,该商家商品详情页显示提示语:春节假期期间,2.4以后的订单将从2.15日起陆续发货。

3、特殊品类或者商家所在区域较为偏远需要提前或延长停止发货时间的,建议商家进行下架处理,以避免客户下单无法发货而产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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