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规则
1. 积分获取
a) 积分专属邮乐,仅限邮乐网内使用;
b) 积分可以累积,2年内有效;
c) 买家在邮乐网消费购物可以获得积分,积分返点比例为:除3C产品外的所有商品均以2元:1积分计,3C产品以10元:1积分计,购买的商品页面中显示积分为零的商品不享受积分获取;
d) 积分的数值精确到个位(小数点后全部舍弃,不进行四舍五入),例如:**101元的商品,返50(101*0.5=50.5)个积分;
e) 买家在完成该笔交易(订单状态为“已签收”)后才能得到此笔交易的相应积分,如购买商品参加店铺其他优惠,则优惠的金额部分不享受积分获取;
f) 买家在邮乐购物付款时可以使用积分,100积分抵扣1元。使用时最多可抵扣应付订单总额的30%或200元人民币,这两个条件以先达到的为准进行抵扣;
2. 积分有效期
积分自发放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
3. 积分查询
您可在我的邮乐-我的邮乐积分板块查询积分获取及使用明细
4. 积分使用
a) 首先每个店铺的商品有最多可使用的积分数,您可以在确认订单页查看
b) 勾选使用积分抵扣后,在出现的输入框里输入您想使用的积分数,此时,右侧积分抵扣项目将显示您当前可抵扣的金额。
5. 积分退还
商品发生退货时,商品抵扣积分根据商品数量分摊后退回用户帐户,购物积分根据订单中的商品金额均摊后从用户帐户中扣除,如账户积分不足则扣为负值。
例如:用户张叁下单购买了2件A商品(单价55元)、1件B商品(单价120元),2件A商品一共使用了1000积分抵扣了10元,当时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220元获得了220积分,现在A商品发生了退货则积分处理如下:
商品抵扣积分=1000/2=500,将退回用户的积分帐户
购物积分=订单总购物赠送积分*退货商品销售价格/订单中商品总销售价格=220*55/(55+55+120)≈52.60,截断取整后为52积分,将从用户积分帐户中扣除
如商品退货时一并退回的商品抵扣积分已超过该积分的有效期,则该部分积分自动失效。
订单取消的积分退还参照商品退货的积分退还标准执行。
6. 免责条款
a) 积分不可兑现、不可转让,仅可在邮乐平台使用;
b) 您在邮乐参加特定活动也可使用积分,详细使用规则以具体活动时的规则为准;
c) 邮乐网有权在未向您通知的情况下自行变更、终止全部或部分积分规则,邮乐网无须为积分规则的变更或终止承担任何责任。您对邮乐网的继续使用,视为您对积分规则变更和终止的接受;
d) 无论您的邮乐网账户因何种原因被关闭,您的积分将自动丧失,邮乐网无须为您的积分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 积分规则以本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最终解释权由邮乐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