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乐代收用户协议
本协议由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邮乐网”)、“邮乐代收”网点(以下称“代收点”)、您(以下称“用户”)共同缔结,以资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的签署
1.1 用户在签署以前应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
1.2 用户在线点击“同意”即视为用户已阅读并签署本协议,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
1.3 本协议的变更或有关服务的说明、规则、公告也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经邮乐网在系统中公示或通知用户后,用户继续使用本软件和相关服务的行为,即表示用户对相关变更、说明、规则或公告的同意,并受其约束。
1.4 “邮乐代收”:由用户通过邮乐网授权指定代收点为用户代收包裹且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保存的服务,本服务仅限于通过邮乐网进行的交易。
1.5 用户签署本协议,即视为用户同意所授权邮乐网以及代收点相关人员有权知晓及使用用户的相关交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收件人姓名、手机号码及联系方式。用户应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有合法来源,全部涉及真实交易,且已经获得了第三方的必要授权。
1.6 “邮乐代收”服务由代收点向用户提供,邮乐网仅向用户和代收点提供相关信息服务,不对代收的过程和后果承担任何的责任。
二、服务内容
2.1 用户在邮乐网交易流程中勾选“邮乐代收”服务,并选择代收点作为收货地址,即视为用户选择授权代收点为提供代收货服务。
2.2 用户选择“邮乐代收”服务的,用户的包裹将被送至选择的代收点。用户的包裹被代收点签收后,邮乐网会短信通知用户取货密码,由用户自行至站点,并输入正确的取货密码,并完成包裹签收。
2.3 用户知晓并同意短信取货密码是用户至代收点收取包裹的唯一凭据,用户有义务妥善保存取货密码,任何凭借取货密码领取代收包裹的行为均视为用户本人的行为。
2.4 用户选择“邮乐代收”服务的,应随时关注交易和物流的状态,并在收到取货密码短信后,根据短信提示的取货时间,及时至代收点提货,代收点不提供配送服务。
2.5 用户应在领取包裹时确认外包装完好后方进行签收,签收后发生的货品损坏、毁损、遗失等后果或责任均由用户承担。
三、代收规则
包裹外包装有破损或拆封情况的代收点可拒绝代收,并在拒收当天短信通知用户包裹拒收的情况,由用户自行与卖家或物流方联系处理
四、其他
4.1 本协议为清洁文本,以电子方式签署。任何邮乐网员工或者代理人与用户达成的承诺、确认、往来邮件等均不构成对本协议条款或双方权利义务的变更。
4.2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4.3 若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