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0日-12日期间商家发货时效2015-11

2015年11月10日-12日期间商家发货时效2015-11-06

一般情况:

1.2015年11月10日00:00:00-2015年11月12日23:59:59期间用户付款的订单,商家须在付款完成(或系统派单)后48小时内完成配货;

2.已配货完成订单须最晚在2015年11月17日23:59:59前可在物流公司系统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延迟将按违规处理;

3.违规判定条件:

(1)商家未在付款完成(或系统派单)后48小时内完成配货;

(2)2015年11月17日23:59:59前未在物流公司系统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以上有一项满足,即为违规;


4.定制、预售商品发货时间以商品详情页面的描述为准,其他特殊情况双方自行协商而定。

 

特殊情况:

(1)库存更新不及时导致超卖引起部分商品无法发货的,卖家需先履约有货部分,超卖订单需自买家支付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协调货源并完成发货;

(2)由于客观原因5个工作日内无法协调货源的,商家需与用户自行协商取消订单达成一致后,引导用户取消订单;商家与买家协商未达成一致,未经用户同意取消订单且用户投诉,每单按发货延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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