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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导航发布规范
2022-07-01 05:5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邮乐销售的汽车电子、导航类产品所应遵循的基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销售在天猫的汽车电子、导航及影音类商品,适用范围:一级类目“汽车用品”下“车载电器”二级类目下的商品。

本规范于2022年7月1日首次发布, 2022年7月8日开始执行。

 

2、产品规范

2.1产品发布规范

2.1.1标题发布规范:须包含商品品牌信息+商品名称,商品的品牌信息须标注在商品名称之前。

2.1.2 商品图片发布规范

主图要求如下:

——主图须达到3张,至少有1张商品实物拍摄图,像素不低于450*450像素,建议600*600像素以上,图片长宽比为正方形,图片文件格式:JPG格式(自动拥有放大功能);

——第二张主图必须是商品正面全貌清晰的白底图,商标所有人可将品牌LOGO放置于主图左上角,大小为主图的1/10寸。图片不得拼接,不得出现水印,不得包含促销、夸大描述等文字说明,该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秒杀、限时折扣、包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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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产品detail页面描述规范:

商家在发布宝贝描述页面时,需要按照发布要求:

1)商品情景:不少于1张图片,展示商品装车实拍图或海报图等;

2)商品实拍:不少于1张图片;必须展示所售商品的实物拍摄图且商品上的LOGO不能有遮挡,照片主体商品不能与所售商品无关;

3)商品细节:不少于1张图片,关键部位或重要部位的描述和说明;

4)商品参数:不少于1张图片,必须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①产品名称;

②型号和规格;

③产品主要功能及参数信息,以官网参数为准,无官网参数的以产品外包装或产品说明为准;

注:行车记录仪产品须明确标识其连续摄像模式的光学有效像素值(视频像素),并须符合YD/T 1607-2007/4.3的要求;

④产品种类:便捷式GPS导航、行车记录仪、安全预警仪等产品,其产品标识标注须符合GB 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GB 13837《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 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9392 《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YD/T 1607《数字移动终端图像及视频传输特性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等标准。

如过3C认证的产品需符合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要求,并展示其产品3C认证的标志。

(5)商品特点:不少于1张图片,展示商品的主要卖点;

(6)检测认证:

便捷式GPS导航、行车记录仪、安全预警仪,须提交CCC/CQC认证报告,或通过GB 8898-2011、GB 13837-2012、GB/T 19392-2013、YD/T 1607-2007检测报告,同时清晰可见

嵌入式音视频一体机(DVD导航)须提交通过GB/T 19392-2013检测报告,同时清晰可见;

(7)商品全家福:不少于1张图片,包括商品主体及各个零配件等;

(8)包装图示:不少于1张图片,展示商品外包装或快递包装图示;

(9)购买说明:不少于1张图片,如售后、维修、安装、退换货等说明;

2.1.4产品标识标注规范

汽车电子类产品必须符合GB 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的要求。

2.2产品质量规范

2.2.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产品标签上所标识的产品执行标准

本发布规范的制定依据以下标准: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GB 8898-201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

GB 13837-2012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 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9392-2013 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

YD/T 1607-2007 数字移动终端图像及视频传输特性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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