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商家:
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邮乐网将加强对商家发布的诸如“蟹卡”等在售时令商品信息的管理、监测,同时商家对在售商品信息也要开展自查、自检工作,自查、自检的内容如下:
1、在售时令商品信息宣称商品为特供、专供;
2、在售时令商品信息渲染给领导干部送礼;
3、在售时令商品信息宣扬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4、在售时令商品信息混淆商品来源;
5、在售时令商品信息对商品作误导公众的虚假宣传;
6、在售时令商品信息含有虚假违法广告;
7、在售时令商品信息含有价格欺诈(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8、在售时令商品信息伪造商品的产地;
9、在售时令商品信息含有假冒的注册商标。
希望各位商家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就上述问题完成自己店铺内的自查、自检工作,并下架相应商品。
2021年10月8日起,邮乐网将对全网所有商家是否存在上述行为实施动态监测。若发现各位商家仍存在上述行为的,邮乐网将按照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架商品,删除、屏蔽商品链接,终止为其提供平台服务等)。同时,邮乐网将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将邮乐网采取了处置措施的商家向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此外,邮乐网将按照《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将邮乐网采取了处置措施的商家在邮乐网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将包含商家的网店名称、违法行为、处置措施等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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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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