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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乐平台商家活动合作协议
2021-04-06 10:47

本协议由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及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法律实体(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缔结,甲乙双方具有签署本协议合法资格及履行本协议的相应能力,经友好协商,就通过甲方平台开展的“”活动(以下简称“活动”)销售乙方商品,乙方给予甲方活动商品的技术平台服务费事宜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协议内容及生效

1.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补充协议及所有甲方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乙方在线操作接受本协议。乙方就本协议勾选“我已仔细阅读并同意协议”并点击“确认在线协议”后,本协议即在甲方和乙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1.3 乙方提供的活动商品在甲方平台进行销售时,乙方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经营需要、业务发展等对甲方平台的规则进行修订。任何变更经甲方公示后即生效,乙方有责任浏览这些网址并知悉所有相关的变更或通知,此变更甲方不单独向乙方发出通知。 如乙方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且立即停止参与本活动。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陆或继续参与本活动将表示乙方接受经修订的协议或规则。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

 

 

1.4 乙方对妥善保管ID、相关登录账号、登录设备(如手机或电脑)和相关密码的安全有完全的不可推卸的义务。乙方使用其ID下相关登录账号登录“邮乐商家后台系统”后的所有操作均视为乙方的有效行为,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和责任

 

二、活动期间及合作内容

2.1 活动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2 活动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特定的活动商品供甲方平台用户购买,当单个活动商品累计销售件数达到本协议2.3条约定的相应额度后,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活动商品的技术平台服务费。

2.3乙方同意按照如下两种方式给予甲方活动商品的技术平台服务费:

2.3.1通过邮乐小店APP渠道销售活动商品。当单个活动商品累计销售件数达到下表约定的相应额度后,乙方给予甲方的活动商品的技术平台服务费为单个商品的实际累计销售件数乘以相应金额(详见下表):

商品名称

累计销售件数(年月日至年月日)

相应金额(含税)

【】

累计销售件数>【0】件

【】元/件

【】

累计销售件数>【0】件

【】元/件

【】

累计销售件数>【0】件

【】元/件

备注:1、商品销售件数以商品外包装显示规格为最小计算单位。

2、通过邮乐小店APP渠道销售的活动商品,可同时计算在本协议2.3.2条约定的累计销售件数中。

2.3.2通过甲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邮乐小店APP、邮掌柜APP、邮乐优鲜APP、邮乐网APP及H5页面、邮惠购积分商城、邮储银行APP、邮储信用卡积分商城、各省邮政积分商城等)销售活动商品。当单个活动商品累计销售件数达到下表约定的相应额度后,乙方给予甲方的活动商品的技术平台服务费为单个商品的实际累计销售件数乘以相应金额(详见下表):

商品名称

累计销售件数(年月日至年月日)

相应金额(含税)

 

【   】

【   】件≥累计销售件数>【0】件

【   】元/件

【   】件≥累计销售件数>【】件

【   】元/件

累计销售件数>【】件

【   】元/件

 

【   】

【】件≥累计销售件数>【0 】件

【   】元/件

【   】件≥累计销售件数>【】件

【   】元/件

累计销售件数>【】件

【   】元/件

 

【   】

【】件≥累计销售件数>【0 】件

【   】元/件

【   】件≥累计销售件数>【】件

【   】元/件

累计销售件数>【】件

【   】元/件

备注:1、商品销售件数以商品外包装显示规格为最小计算单位。

2、通过邮乐小店APP渠道销售的活动商品,可同时计算在本协议第2.3.1条约定的累计销售件数中。

2.4 乙方同意: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期限届满后所产生的商品退换货不影响双方对活动商品的技术平台服务费的结算,且甲方无需退还乙方已被扣除的活动商品的技术平台服务费。

三、结算及支付

3.1活动结束后【 15 】工作日内,甲方【邮件】告知乙方活动商品的技术平台服务费的最终金额,乙方收到后【 7】工作日内未书面向甲方提出异议的,则视为乙方对最终金额无异议。甲方将从乙方邮乐商家后台系统内的应结算货款中,以账扣方式直接将活动商品的技术平台服务费予以全额扣除(乙方邮乐商家后台系统内的应结算货款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产生的交易货款,以及未来将产生的交易货款)。乙方如需发票,应向甲方指定邮箱发送邮件申请(甲方指定邮箱:jiesuanzhuli@ule.com乙方指定邮箱:),甲方收到乙方的邮件申请后【7】工作日内,按照扣除的活动商品的技术平台服务费向乙方出具相应的税率为6%的服务费发票,发票内容为技术服务费。如乙方邮乐商家后台系统内的应结算货款最终不足以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活动商品的技术平台服务费,则乙方需要在收到甲方邮件通知后【5】工作日内,将活动商品的技术平台服务费支付至甲方如下指定账户。

3.2 甲方指定账户信息:

甲方名称: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3.3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活动商品在甲方售卖的数据,提前计算对应活动商品的技术平台服务费,并从乙方邮乐商家后台系统内的应结算货款中进行相应的资金冻结直至活动结束,如有超额冻结的款项,甲方将在双方结算完毕后【2】工作日内予以无息解冻。

3.4 如因乙方被冻结资金无法覆盖活动期间活动商品的技术平台服务费金额,且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的,乙方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款项支付完毕。

四、双方权利义务

4.1 活动期间,甲乙双方在各自的活动营销中不得损害对方的利益或形象。

4.2 如因用户参与本次活动依法产生税费的,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而发生的代缴税费等)。

4.3 乙方负责活动商品配送及用户售后服务,以及后续用户对于商品质量等问题的投诉处理工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4.4 乙方负责处理用户对该活动产品而引起的所有投诉或法律纠纷,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5 乙方对其在“邮乐商家后台系统”内的操作负责,若因乙方操作错误导致甲方因此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密

5.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承诺不将用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银行卡卡号、手机号码、地址等信息)及本协议内容出让或透露给第三方。如因一方或其雇员将用户信息或本协议内容出让或透露给第三方的,由该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且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5.2 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及与本系统有关的技术档案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5.3 本保密条款自始具有法律效力,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无效。

六、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守约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6.2 本协议项下所约定之实际损失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经济利益的减损、守约方为证实违约方之违约行为所支出的各项调查取证、公证费用,守约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诉讼费用等。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7.1 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子的方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7.2 甲方单方解除权:如乙方违反甲方的任何规则或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甲方都有权立刻无责任中止或解除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乙方主张违约责任。

八、反商业贿赂条款

8.1 甲乙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污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双方清楚并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

8.2 双方洽谈合作中,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经办人员不得有不当馈赠行为包括索要、收受、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低价值的纪念品除外(市场价格应低于人民币200元);一方人员如有要求收受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服务,另一方应主动告知对方,若一方违反本约定,造成相对方其他相关损失时,相对方有权追偿。

8.3 根据前款约定,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第三方对另一方及/或其关联公司、雇员提出索赔,该一方应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用)。

九、不可抗力

9.1 对任何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延误履约,合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五日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书面资料。因遭受不可抗力方的原因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9.2 不可抗力的定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解释。

十、适用法律和争端解决

10.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0.2 如果发生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通过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11.1甲乙双方已签署《邮乐平台技术服务协议》,甲乙双方对商品的货款结算以及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应以《邮乐平台技术服务协议》约定为准,《邮乐平台技术服务协议》与本协议约定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1.2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均为清洁文本,以电子方式签署。任何甲方员工或者代理人与用户达成的承诺、确认、往来邮件等均不构成对本协议条款或双方权利义务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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