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寄递模式退换货
一、基本原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遵守部分商品“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相关规定,为用户提供快捷、便利的退换货服务,维护用户权益。
二、退换货标准
(一)可退换货范围
1.在商品(含包装及附件)完好的前提下可享受“7天无理由退换货”政策;
2.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
3.实收商品与线上专区、手机APP客户端介绍的不一致;
4.商品原装配件缺失、组合商品缺少、赠品缺少等,可申请补齐商品;
5.在运输、配送过程中发生商品或外包装破损。
(二)不可退换货范围
1.超过退换货申请时限的;
2.未经授权的维修、误用、碰撞、疏忽、滥用、进液、事故、改动、不正确的安装所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或撕毁、涂改标贴、机器序号、防伪标记;
3.无法提供商品发票(如购买时已索取发票的)、保修卡等三包凭证或者三包凭证信息与商品不符或被涂改的;
4.密封商品原包装打开,一次性封贴或胶条破损(质量问题除外);
5.商品已使用(质量问题除外);
(三)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范围
1.洗涤过的服装鞋帽类商品;
2.食品、个人护理用品、贴身用品、化妆品、虚拟商品;
3.无法保证退回商品完好的;
4.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并在商品介绍页显要位置标明“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四)各类商品退换货具体约定
1.发生退换货时,退换回商品本身原包装要保持完整(产品质量问题除外),外包装、配件、商品本身完好无损。
2.化妆品的使用效果会因肤质、年龄、季节、气候、使用方法以及配套产品等不同而效果不一,且因个人肤质差异造成的使用不适不属于商品质量问题,若未能提供权威机构检测证明,不能办理退换货。
3.家纺、服装等商品裁剪原因可能造成实物花纹跟宣传图片有所差别、因拍摄灯光/显示器等原因可能造成实物与宣传图片有轻微色差、第一次洗涤可能造成少许浮色或少许缩水,均属于正常现象,不属商品质量问题,不提供退换货服务。
4.珠宝首饰商品本身色泽、材质上的天然瑕疵,不属商品质量问题,不提供退换货服务。
三、退换货流程
(一)用户通过“邮乐优选”线上专区或手机APP客户端(惠品)在线发起退换货申请,并按要求填报退换货原因,根据退换货原因上传相关图证。
(二)由供应商负责审核退换货申请。如资料提交不全,由用户补齐资料再次申请;如不符合退换货标准,要在反馈信息中详细解释说明。
(三)用户将退换商品送至邮政营业网点退回邮政仓库。
(四)商品退回邮政仓库查验通过,如是申请退货的,相关款项统一退回用户原支付账户;如是申请换货的,邮政仓库重新为用户发货。
四、费用承担
属于“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逆向寄递费由用户承担,给用户退回款项时扣除逆向寄递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