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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联盟"服务协议(委托人)
2023-12-15 08:42

 

本协议是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方”、“公司”)与委托人(以下简称“商家”)之间使用“精选联盟”平台服务所订立的协议。你应遵守本协议及其它规范。就本协议项下涉及的某些服务项目,可能会由公司的关联公司、控制公司向你提供,你知晓并同意接受上述服务内容,即视为接受双方之间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亦受本协议约束。

为了更好地为你提供服务,请你仔细阅读本协议。在你开始使用本服务之前,请你务必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涉及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权利许可和信息使用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其中,免除或者限制责任条款等重要内容将以加粗形式提示你注意,你应重点阅读。

如果你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服务方客服渠道进行询问,服务方将向你解释条款内容。如果你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服务方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否则,表示你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届时你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服务方对你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1. 相关定义

1.1 “精选联盟平台”:是指公司运营的协助商家达成推广服务合作的信息技术服务平台,精选联盟平台向邮乐平台展示商家拟推广的商品,向委托人展示推广相关数据信息等,便于达成推广服务合作。

公司有权单方对平台进行更名,平台名称变更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1.2“委托人”:是指符合“精选联盟平台”入驻条件,利用精选联盟平台的信息技术服务,委托精选联盟平台中的分享推广商品等推广对象的单位或个人,以下或简称“你”。

1.3 “推广服务”:推广人利用精选联盟信息技术服务通过平台对商家接入精选联盟平台的商品等推广对象进行推广的服务。

1.4 成功购买 :是指消费者通过推广人的推广服务于限定时间内购买了精选联盟平台上接入的商品、服务,确认收货并支付费用且未在平台限定期限内产生退货(以下又称 成交 )。

1.5 “平台规则”:指在平台上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种规则、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你使用本协议项下平台相关功能所应遵守的相应规则及其他细则、规范、政策、通知、公告等规范性文件。

1.6 商家平台 :指公司运营的为小店平台用户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多方独立开展网络交易活动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

1.7 推广平台 :指邮乐平台、抖音、快手、视频号等服务方关联公司运营的关联平台以及前述平台以外的非服务方关联公司运营的其他平台,推广人可合法利用其在前述平台的推广空间为推广人提供推广服务。推广平台进行更名,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你理解并同意,随着业务和技术的发展,公司有权对上述定义的各种名词,包括但不限于精选联盟平台、成功购买、 推广平台等进行不时的修改和解释,并且公布在邮乐商家中心。如你继续使用精选联盟平台提供的服务即视为你同意该等内容变更,如你不同意对其的修改和解释,请你立即停止使用精选联盟平台所提供的全部服务。

2. 协议的确认与接受

2.1. 本协议由服务方与商家签署。

2.2. 你勾选本协议或以其他合理方式确认本协议,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平台规则、法律声明等则在你和服务方之间成立生效,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2.3. 服务方有权对本协议内容或精选联盟平台发布的其他服务条款、规则、指引等内容随时更新,精选联盟平台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发布公告,而无需征得事先同意。如你继续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即视为你同意该内容变更,如你不同意本协议或随时对其的修改,请你立即停止使用精选联盟平台所提供的全部服务。

本协议及本平台规则的修订的相关公告、通知等将通过精选联盟平台或抖音电商学习中心等途径进行发布。

3.精选联盟平台使用

3.1 你使用平台服务,应符合平台对商家用户的要求,平台对商家用户的具体要求以平台页面展示为准。你承诺在入驻精选联盟平台及使用过程中,向平台提供的信息均为合法、真实有效的信息,如须经授权,应当保证已经取得相应合法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你的信息或授权发生任何变化,你应及时联系平台变更信息,否则给服务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你承担。公司有权对你使用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审核,但通过并不减免你提交虚假资料的任何责任。

3.2 你有责任维护自身帐号(即商家中心账号)的所有行为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你应高度重视对帐号与密码的保密,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帐号及密码。若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你的帐号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漏洞问题时,你应当立即通知服务方。  

4. 委托人声明与保证

4.1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协议、平台规则约定及法律、法规之规定使用本服务及推广人的推广服务,按约定支付推广费(又称“佣金”),不使用任何手段规避或引导消费者进行有关操作从而规避推广费的支付或规避向你所在的电商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

4.2委托人应具备销售相应商品的资质。如因提供的商品信息或提供的商品实际销售方的资质存在问题,给服务方或服务方的关联方、邮乐平台带来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或舆情风险、商誉损失的,商家应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

4.3 委托人承诺遵守商品信息所在网站/平台的规定及规则,诚信经营,保证商品为非假冒或伪劣商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符合公序良俗,亦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之情形;并且保证其全部商品、服务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及时、完整,无虚假或夸大描述等违规内容。

委托人在此授权服务方推广平台为促成商品或店铺成交之目的使用、编辑其全部或部分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题、图片、详情介绍等;如因委托人提供的商品、服务或商品、服务相关的内容信息存在侵犯第三人合法权利之情形,给服务方或服务方的关联方、推广人带来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或舆情风险、商誉损失的,委托人应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

4.4委托人可以设置推广费的比例。为保障推广效果,委托人不随意更改已设定的推广费比率;如有随意更改已设定的推广费比率(为骗取高推广服务,链接推广后下调推广费比率),服务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委托人应赔偿随意下调推广费比率给推广人、服务方及服务方的关联方造成的损失。为了更好地实现推广,服务方可以对推广费比例的上下限进行限制。

4.5委托人应当对使用本服务时的行为负责,除非法律允许或者经服务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1)使用未经公司授权或许可的任何插件、外挂、系统或第三方工具对本服务的正常运行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

(2)利用或针对本服务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帐号;

2)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

3)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公司产品系统、网络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4)企图干涉、破坏服务方系统或网站的正常运行,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

5)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

6)对服务方产品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

7)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公司的相关规则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服务方有理由认为任何行为违反或可能违反上述约定的,服务方可独立进行判断并处理,且在任何时候有权在进行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提供服务,并追究相关责任。

4.7 委托人认可平台支持的全部推广方式(含未来可能新增的推广方式),同意服务方、推广人在其推广空间内展示委托人所发布的信息(部分或全部)。

4.8 委托人确认并同意,推广人除单独推广委托人的商品、服务、直播等推广对象外,还可以搜索推广、活动推广等多种方式进行集中推广,委托人亦在此授权推广人通过精选联盟平台自助取得委托人发布的商品信息进行推广。

4.9 委托人应依法挑选和审查拟将推广的信息及(或)推广形式,并核查其推广后信息展示的情况,及时终止不法或不良信息的推广。委托人应为其委托推广的相关信息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

4.10委托人同意,若你在平台使用内容管理功能或其他功能并通过该等功能对分享你店铺商品的推广人发布的内容进行管理的,则在内容管理功能或其他功能中显示的推广人发布的内容中若发生如下行为的,你应当对推广人的下述违规行为承担责任,平台除有权正常按照平台相关协议、规则对推广人处以相关措施外,邮乐平台有权按照邮乐平台的相关规则对你进行相关处理:

(1)进行虚假宣传;

(2)对商品的介绍内容与商品实际情形不一致;

(3)对商品的介绍内容侵犯第三方的版权、商标权、肖像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

(4)引导用户进行线下交易;

(5)干扰各推广平台正常运行秩序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推广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快手、视频号等平台)的相关协议、规则的约定,违规发布各推广平台禁止涉及的商品、服务信息。

4.11委托人了解并同意,服务方有权随时对委托人使用服务方各功能的权限进行管理、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关闭已开通权限、开通其他功能的使用权限等。

4.12委托人了解并同意,就其本协议项下的业务,服务方有权决定服务方所提供的数据范围。未经服务方同意,委托人不得复制、储存、编辑、公布、出租、出售、以其它方式披露或使用任何推广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13委托人了解并同意,服务方系统暂不支持部分商品(或商品类目),具体不支持推广人推广的商品和(或)商品类目以服务方的公告或通知为准。服务方保留随时调整该些商品和(或)商品类目的权利。如委托人将服务方不支持的商品错放或故意放置在其他类目下而致使商品被推广的,委托人应及时更正,委托人因此向推广人支出的推广费其无权追回。

4.14为更好促成委托人与推广人的合作,委托人同意并授权:

4.14.1平台可从委托人所在的电商平台获取委托人的店铺信息、店铺、商品/服务信息和商品/服务的销售数据及评价等经营信息,并将该等数据直接向推广人进行展示或对该等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后将分析结果向推广人展示,以便推广人了解委托人信息及拟推广对象,提升你和推广人的运营效率,更好达成合作。

4.14.2平台可将委托人的联系方式共享给推广人以便推广人更好与委托人联系。

4.14.3 平台从委托人所在的电商平台获取,通过精选联盟平台委托人与推广人合作,推广人促成成交的订单信息,如:订单交易金额、订单物流信息、订单售后信息等,并可向推广人展示该等信息,以便推广人对账、跟进合作订单信息进展,与委托人一同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4.15 委托人同意并授权平台可使用4.13条所述数据进行分析,以便优化自身服务。

4.16如委托人被推广人或第三方投诉推广信息、商品、服务违反所在电商平台相关规则/协议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方有权视情况处理或终止对委托人的服务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致商品信息所在网站、平台、服务方或服务方关联公司、推广人遭受损失的,委托人应予赔偿。委托人在此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服务方自对委托人的应付款项中径行划扣赔偿费用。

4.17委托人同意接收来自服务方及其合作伙伴发出的邮件、信息。

5.费用

5.1 服务方为向你提供平台服务付出了大量的成本,除服务方明示收费的服务外,服务方向你提供的服务是免费的。如未来服务方向你收取合理费用的,服务方将通过公告形式提前公布,请委托人实时关注本平台公告内容。

5.2 你使用精选联盟平台的服务即视为你同意按照本协议及平台规则等要求委托平台上的推广人进行推广,推广人为委托人在推广空间提供推广服务后,委托人应按照约定向推广人支付推广费。

委托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服务方、服务方关联公司及/或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鉴于该种结算方式取决于与服务方及其关联公司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的持续稳定运作,委托人同意提前向服务方、服务方关联公司及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申请开通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自委托人收取的货款中直接代扣或自与服务方、服务方关联公司约定的相关款项中直接代扣推广费。委托人的上述行为同时应当遵守其与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之间签署的协议。

5.3 委托人按照本协议支付费用时,应按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等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协议支付费用后,可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向推广人索取发票。

5.4 委托人同意,订单总额等所有成交和服务费数据以服务方系统统计和认定的数据为准。

5.6 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服务费用的结算日期、结算方式、计算公式等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发布公告,而无需征得事先同意。如你继续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即视为你同意该等内容变更,如你不同意相关结算规则或随时对其的修改,请你立即停止使用精选联盟平台所提供的全部服务。

6.服务方的权利及责任限制

6.1 服务方有权根据委托人在合作的电商平台的店铺评价、销量等综合经营情况确定服务方向商家提供的服务内容,商家可获得的服务方的服务以平台系统实际展示为准。

服务方的技术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服务方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方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软件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6.2 在所适用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服务方不做任何明示的或默示的声明,也不给予任何明示的或默示的保证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准确性和无侵权行为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2)在交易过程或行业惯例中产生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3)在访问或使用服务方时不受干扰、没有错误的任何保证或条件。

6.3 在任何情况下,服务方均不对源于、基于或因本协议或使用服务方而导致的数据丢失和/或任何损害赔偿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间接的、特殊的、附带性的或惩罚性的损害赔偿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害赔偿,即使服务方已被告知此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6.4 服务方对委托人的任何通知,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均不表示服务方做出在本协议陈述以外的任何担保责任。

6.5 服务方有权对推广信息进行检查及判定,如发现推广信息或推广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6.6 对下列情形,服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并非服务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本服务暂停/终止的。

(2)由于委托人的故意或过失导致其及/或任何第三方遭受损失。

(3)委托人违反本协议,或违反与服务方、服务方关联公司或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的其它协议、合同及/或约定,或者违反商品信息所在网站规则。

(4)因服务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和电力电信中断等,导致服务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

7.知识产权及保密义务

6.1 服务方是本服务所有权利的拥有者,包含商业秘密和全世界范围内的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其它本协议中未经提及的权利亦由服务方保留。

6.2服务方在本服务中提供的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标识和徵记(包括组合)是服务方在中国和其它国家的商标并受到版权法、商标法和其它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未经授权地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上述标识,均被禁止。

6.3 你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时发布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均由你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你授权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一项全球范围内、免费、非独家、可再许可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翻译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制作衍生品等),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前或其他网站、应用程序、产品或终端设备等。你在此确认并同意,上述权利的授予包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在与本协议项下业务相关的任何说明、推广、广告、营销或宣传中使用、复制、展示、修改、重编、出版、翻译和分发上述内容的权利和许可。为避免疑惑,你同意,上述权利的授予范围包括使用你在平台发布上传的头像、昵称、个人形象、肖像、商标、商号、服务标志、品牌、名称、标识、或在平台形成的商品销售数据等在商品推广业务中形成的所有数据及内容。

6.4 你应对其自本平台获取或知悉的任何与服务方及其关联公司、协议项下交易相关方(如推广人、用户等)有关的可被合理认为具有保密性的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数据和推广人或用户信息等,予以严格保密。除非经服务方书面同意,你不得非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保密信息,不得滥用或非经服务方书面确认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此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8.违约处理

8.1针对你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本平台规则或其他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所在网站规则)的行为,服务方有权独立判断并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警告、拒绝发布、限期改正、删除内容、立即停止传输信息、限制帐号部分或者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关闭帐号等措施,同时,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权利。服务方有权公告处理结果,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使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在案、并依法向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同时,你了解并同意,因你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本平台规则或其他服务条款导致服务方终止本协议,并停止服务的,你与服务方签署的其他协议,服务方有权无责随之立即终止。

因你违反与服务方签署的其他协议或违反与服务方的关联公司签署的其他协议,导致服务方及/或服务方的关联公司与你终止相关协议的,服务方有权立即无责终止本协议。

8.2因你提供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第三方的权利你可能会引起其他第三方追偿或处罚。若因你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本平台规则或其他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所在网站规则)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你应当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你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你还应足额赔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委托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授权服务方自其自身及/或其关联的服务方账户内对委托人的应付款项中径行扣划赔偿费用。

9.本协议的解除、终止

9.1 在任何情况下,服务方可以随时无须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地:

(1)终止本协议;

(2)全部或部分暂停、中止及/或终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9.2 服务方使用许可于下述任一情形下终止:

(1)委托人主动终止使用服务方;

(2)委托人违反商品信息所在网站或服务方的任何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依据协议终止使用许可的;

(3)委托人的服务方帐号被终止的;

(4)其它服务方认为需终止使用服务的情况。

9.3 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本协议有效期内已经执行的部分仍应按照实际履行情况及本协议约定进行。对于你的违约行为,服务方仍可依据本协议向你追究违约责任。

10.通知

10.1 服务方以电子方式向委托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方平台网站公告、向委托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委托人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委托人的社交账号发送信息以及站内信信息的,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服务方以纸质载体向委托人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委托人提供的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服务方有权视通知内容自行选择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若干种,委托人知悉并确认,会主动关注服务方通过前述联系方式发出通知的内容,不会以未及时关注为由,免除己方责任或加重服务方责任。

10.2对于在服务方平台上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纠纷,委托人同意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网络账号等方式或邮寄方式向委托人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委托人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或账号等联系方式为委托人在服务方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以及在注册服务方用户时生成账号。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委托人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为委托人的法定联系地址,委托人指定的邮寄地址亦为委托人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委托人在服务方平台中设定的地址可视为委托人邮寄地址。

10.3委托人同意司法机关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向委托人送达法律文书。司法机关采取多种方式向委托人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10.4委托人同意上述送达方式适用于各个司法程序阶段。如进入诉讼程序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以及督促程序等。

10.5委托人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由委托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11.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12.其他

12.1 本协议取代各方就有关本协议所载任何事项于先前以口头及书面达成的共识。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情形或法定解除或终止事由外,本协议将长期有效。

12.2 服务方有权不经通知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公司,服务方承诺该转让将不影响委托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服务方仍将对委托人承担本协议项下的相关责任。

12.3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12.4 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12.5 服务方于委托人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委托人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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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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