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邮乐平台的整体环境,更好地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统一网站信息发布规范,维护邮乐平台的正常秩序,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则和协议,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邮乐平台第三方商家(以下简称“商家”)所发布上传的店铺页、活动页、商品标题、广告语、商品详情页等。
第二章 定义
第三条 主图
指位于商品详情页左侧上部展示的图片,主图由首图(第一张图)和辅图(第二张及以后的图)两部分组成.其中首图还会展现在商品列表页和搜索页等重要的位置,是顾客从邮乐上了解商品的主要途径,规范的主图是提高商品转化率的重要因素。
第三章 主图发布规范
第四条 主图发布规范
4.1【数量限制】主图数量需大于等于三张(票券类除外),且不可为重复图。
4.2【像素及尺寸】
4.2.1主图像素不低于450*450像素,建议600*600像素以上,大小不能超过1200*1200像素,大小控制在700kb以内。
4.2.2图片不可重复、清晰不失真,不能有大面积黑色投影或大区域反射环境物,不得出现拉伸变形压缩等非等比例缩放情况,不得出现于商品无关的物体。
4.2.3图片长宽比为正方形,图片文件格式:JPG。
4.3【品牌LOGO】主图中可放置商品的品牌LOGO,但要求商家要有LOGO使用权。LOGO位置必须安放在主图左上角,建议LOGO大小设置为200*80,原则上LOGO大小固定比例以内,既宽度为图片大小的十分之四以内,高度为图片大小的十分之二以内,不允许放置店铺LOGO(经特批同意除外)例如:***旗舰店。
4.4【其他要求】
4.4.1主图需要展示产品多角度的方位图以及产品细节图,不得出现所有主图展示同一个角度的情况;
4.4.2主图不得有边框、角标、标签、拼接(套餐类商品除外)、水印。邮乐统一设计活动元素除外。
4.4.3主图必须清晰展示商品主体图,不得使用虚拟图片代替实际售卖的主体实物(如利用试色效果图、漫画图、纯文字、纯色图代替售卖的衣服或者化妆品),不得使用与实际售卖主体无关的图片代替实际售卖的主体实物(如仅纯山水背景图、空架子、检测证书、仅外包装盒、人物图等代替售卖的衣服或者礼盒)。
4.5【首图要求】
4.5.1首图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
(1)主图首图必须为商品主体完整正面实物图,商品填满画布85%以上,且商品处于画布的中心位置;
(2)主图首图中呈现商品个数与销售单位(产品信息)保持一致,主图所示商品颜色、规格等必须与文字介绍一致, 不得出现与所售商品无关的其他商品和物体。(此条不适用于生鲜、毛/浴巾分类下的商品)
4.5.2活动页商品首图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
(1)首图为纯白色背景(即RGB色值为255,255,255,如商品本身为白色,建议使用浅灰色背景。
(2)首图不得出现除LOGO之外的任何文字信息,主图不得出现营销敏感词、描述词语、第三方信息等。
4.6【特殊分类主图要求】
4.6.1食品类目,必须包含一张清晰可放大的食品标签实物图,进口食品必须展示中文标签实物图。
4.6.2医药健康,商品最后两张图需分别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明的照片、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标签图(能清晰看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备案号、生产企业、规格型号等信息);保健食品需包含一张清晰的保健食品批文(即带有“蓝帽子”标识)实物图。
4.6.3进口化妆品(包括进口特殊化妆品)需展示完整中文标签实物图;特殊化妆品(育发类、烫发类、脱毛类、美乳类、健美类、除臭类、祛斑类、防晒类)需展示国妆特字细节图;进口特殊化妆品需展示国妆特进字细节图。
第四章 主图发布示例图展示
第五条 主图发布规范示例
5.1 食品/生鲜





5.2 日清洗护

5.3 医药健康-医疗器械

第五章 违规处理
商家发布的信息如不符合本规范,邮乐将依据《邮乐商家违规管理规范》等平台规则及签署的相关服务协议进行违规处理,并有权下架违规商品或删除相关信息。规则于2023年6月26日修订,于2023年6月3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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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决
- 未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