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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商家店铺DSR评分规则(试运行)
2025-10-27 03: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规范平台店铺经营行为,客观评估店铺服务质量,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平台特制定本店铺DSR(DetailSellerRating)评分规则。本规则适用于平台所有正常经营的零售商家店铺,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邮乐零售商城商家。包括邮乐商城,邮乐小店,邮乐优鲜和邮乐直播渠道,不含邮生活等渠道。

 

第二章 评分体系概述

第一条 双周期评分制

店铺DSR评分采用“双周期评分制”,既体现店铺长期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又快速反映近期服务质量的动态变化:

长期周期:基于店铺过去180天的有效数据计算,反映长期服务稳定性;

近期周期:基于店铺过去30天的有效数据计算,反映近期服务动态变化。

第二条 评估维度与满分制度

评分体系从以下部分构建,满分为5 5分按照5分算

核心维度(占比合计100%):商品描述相符、服务态度、物流服务,三个维度权重均等(各占1/3);

加分项:邀评率(具体分值规则见第三章)。

第三章 评分计算规则

第一条 权重分配

店铺最终DSR得分由“长期周期得分”和“近期周期得分”按以下权重计算:

长期周期得分占比40%;

近期周期得分占比60%;

计算公式:最终DSR得分=长期周期得分×40%+近期周期得分×60%。

第二条 各维度得分计算

(一)核心维度得分(商品/物流/服务)

商品描述相符分、服务态度分、物流服务分均按“双周期加权”计算,公式为:

某维度得分=(长期周期该维度得分×40%)+(近期周期该维度得分×60%)。

(二)单项评价分值计算

各维度的“长期周期得分”和“近期周期得分”,均基于消费者有效评价计算,公式为:
单项评分=(5分评价数×5+4.5分评价数×4.5+4分评价数×4+...+0.5分评价数×0.5+默认评价数×4)÷总有效评价数。

其中,各星级对应分值如下:

星级

5星

4.5星

4星

3.5星

3星

2.5星

2星

1.5星

1星

0.5星

默认评价

得分

5

4.5

4

3.5

3

2.5

2

1.5

1

0.5

4

(三)邀评率得分

邀评率是指店铺成功邀请消费者评价的订单量占总订单量的比例,对应加分规则如下:

 

邀评率区间

得分

≥10%

1

6%-9%]

0.8

3%-6%]

0.6

0%-3%]

0.4

0%

0

(四)综合得分公式

长期周期得分和近期周期得分,均按以下公式计算:
周期综合得分=(商品描述相符分+服务态度分+物流服务分)÷3+邀评率得分

第四章 特殊场景处理规则

第一条 恶意差评处理

若商家认为某评价为恶意差评(如诽谤、敲诈等),可在评价产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客服提交聊天记录、物流凭证等证据申诉;

经平台审核确认申诉成立的,该评价不计入有效评分数据。

第二条 重复购买评价限制

同一用户每月对同一店铺同一商品的评价,仅前3次计入有效评分数据,超出部分不计入。

第五章 数据真实性保障

为确保评分客观真实,平台将对以下数据进行剔除处理

第一条 评分参与门槛

(一)店铺有效评论量<10条的,不参与DSR评分计算;

(二)新开店铺:

1.满10单后开始展示评分,不足10单时显示“暂无评分”;

2.开业<180天的店铺,仅按近期周期(30天)数据计算评分(避免长期数据缺失导致失真);

3.开业前3个月将展示“新店”标签。

第二条 无效默认好评过滤

被判定为虚假交易订单(系统识别为刷单的订单)场景的默认好评(消费者未主动评价时系统默认的评价)不计入有效数据。

 

第六章 非活跃店铺识别与处理

第一条 定义

30天内订单量≤20单的店铺,视为“非活跃店铺”;

第二条 处理

非活跃店铺将被平台后台自动标记,初始DSR评分设为4.0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则由2025年1023日试运行;

第二条 平台将根据业务发展对规则进行优化,正式生效后将通过商家帮助中心另行公示;商家对评分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客服渠道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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