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规范平台店铺经营行为,客观评估店铺服务质量,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平台特制定本店铺DSR(DetailSellerRating)评分规则。本规则适用于平台所有正常经营的零售商家店铺,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邮乐零售商城商家。包括邮乐商城,邮乐小店,邮乐优鲜和邮乐直播渠道,不含邮生活等渠道。
第二章 评分体系概述
第一条 双周期评分制
店铺DSR评分采用“双周期评分制”,既体现店铺长期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又快速反映近期服务质量的动态变化:
长期周期:基于店铺过去180天的有效数据计算,反映长期服务稳定性;
近期周期:基于店铺过去30天的有效数据计算,反映近期服务动态变化。
第二条 评估维度与满分制度
评分体系从以下二个部分构建,满分为5分 (超5分按照5分算):
核心维度(占比合计100%):商品描述相符、服务态度、物流服务,三个维度权重均等(各占1/3);
加分项:邀评率(具体分值规则见第三章)。
第三章 评分计算规则
第一条 权重分配
店铺最终DSR得分由“长期周期得分”和“近期周期得分”按以下权重计算:
长期周期得分占比40%;
近期周期得分占比60%;
计算公式:最终DSR得分=长期周期得分×40%+近期周期得分×60%。
第二条 各维度得分计算
(一)核心维度得分(商品/物流/服务)
商品描述相符分、服务态度分、物流服务分均按“双周期加权”计算,公式为:
某维度得分=(长期周期该维度得分×40%)+(近期周期该维度得分×60%)。
(二)单项评价分值计算
各维度的“长期周期得分”和“近期周期得分”,均基于消费者有效评价计算,公式为:
单项评分=(5分评价数×5+4.5分评价数×4.5+4分评价数×4+...+0.5分评价数×0.5+默认评价数×4)÷总有效评价数。
其中,各星级对应分值如下:
星级  | 5星  | 4.5星  | 4星  | 3.5星  | 3星  | 2.5星  | 2星  | 1.5星  | 1星  | 0.5星  | 默认评价  | 
得分  | 5  | 4.5  | 4  | 3.5  | 3  | 2.5  | 2  | 1.5  | 1  | 0.5  | 4  | 
(三)邀评率得分
邀评率是指店铺成功邀请消费者评价的订单量占总订单量的比例,对应加分规则如下:
邀评率区间  | 得分  | 
≥10%  | 1  | 
(6%-9%]  | 0.8  | 
(3%-6%]  | 0.6  | 
(0%-3%]  | 0.4  | 
0%  | 0  | 
(四)综合得分公式
长期周期得分和近期周期得分,均按以下公式计算:
周期综合得分=(商品描述相符分+服务态度分+物流服务分)÷3+邀评率得分
第四章 特殊场景处理规则
第一条 恶意差评处理
若商家认为某评价为恶意差评(如诽谤、敲诈等),可在评价产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客服提交聊天记录、物流凭证等证据申诉;
经平台审核确认申诉成立的,该评价不计入有效评分数据。
第二条 重复购买评价限制
同一用户每月对同一店铺同一商品的评价,仅前3次计入有效评分数据,超出部分不计入。
第五章 数据真实性保障
为确保评分客观真实,平台将对以下数据进行剔除处理:
第一条 评分参与门槛
(一)店铺有效评论量<10条的,不参与DSR评分计算;
(二)新开店铺:
1.满10单后开始展示评分,不足10单时显示“暂无评分”;
2.开业<180天的店铺,仅按近期周期(30天)数据计算评分(避免长期数据缺失导致失真);
3.开业前3个月将展示“新店”标签。
第二条 无效默认好评过滤
被判定为虚假交易订单(系统识别为刷单的订单)场景的默认好评(消费者未主动评价时系统默认的评价)不计入有效数据。
第六章 非活跃店铺识别与处理
第一条 定义
30天内订单量≤20单的店铺,视为“非活跃店铺”;
第二条 处理
非活跃店铺将被平台后台自动标记,初始DSR评分设为4.0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规则由2025年10月23日试运行;
第二条 平台将根据业务发展对规则进行优化,正式生效后将通过商家帮助中心另行公示;商家对评分有异议的,可通过平台客服渠道反馈。
- 
                        
- 已解决
 
- 未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