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生活物流违规管理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目的:为提升邮生活供应商的物流服务质量,提升买家购物体验,依据《邮生活平台物流管理规范》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邮生活平台经营的所有供应商。


第二章 具体要求

第三条 包装要求:应采用适于整个配送过程中足以保护内件产品安全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根据产品性质(尤其是易碎品、易漏物),采取充分的防破损、防渗漏措施,保障安全配送;发货包装中不得有其他平台的店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链接、二维码、联系信息等,或与该店铺商品无关的信息。

第四条 配货时效要求:供应商需在订单交易达成(指用户成功付款)后的24小时内完成商品配货及包裹封装,同步将用户订单的物流运单号(快递单号)上传至邮生活系统并点击“配货完成”,最终以邮生活系统内记录的配货完成时间为准。如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时间计算。

第五条 发货(出库)时效要求:供应商需在交易达成48小时内完成包裹出库发运。即邮生活订单系统中显示发货后的第一条物流信息。以下情形另行约定:

(1)重大节假日或邮生活网官方发起的促销活动,以邮生活平台网通知或公告的配发货要求为准。

(2)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以商品页面承诺的发货时间为准。

第六条 物流服务商要求:邮生活平台供应商需优先使用邮政快递,如果邮政快递不能满足需求,供应商可发送邮件至wuliu@ule.com申请开通社会快递,供应商使用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商须是邮生活平台认证开放的服务商。

第七条 商品要求:包裹中的商品应该符合订单中的商品明细。

第八条    收件信息:供应商应根据订单如实填写收件地址、收件人信息等。如买家需修改收件信息,供应商可依据买家需求和可修改情况协助商家完成“待配货订单”收件信息的修改,确保买家可以收到。

 

第三章 违规管理

第九条 延迟发货指除特殊商品外,供应商在买家付款后实际未在48小时内发货,或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商家实际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妨害买家购买权益的行为。
1、买家下单成功后48小时内,买家查询不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的(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2、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供应商应自承诺发货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实际未在上述第1、2条约定时间内发货的。

3、对违反以上情形的供应商,供应商需赔付买家邮生活无门槛优惠券(优惠券有效期为1个月),赔付优惠券面额计算标准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5%,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3元,最高不超过50元。

4、邮生活根据揽件情况(48小时揽件及时率= 48小时内未超时订单量/考核订单量)进行如下处理:

 单月48小时揽件及时率<95%的,扣7分。

 注:考核订单量=有效的实物订单-剔除订单量

 剔除订单量=预售订单、赠品订单、厂家自送、用户自提、风控拦截(系指订单本身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虚 假刷单、支付端存在问题等)、延迟付款、补邮费、补运费。

第十条 虚假发货:供应商发货后,官网显示的物流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或者超24小时无揽件信息等。平台认定虚假发货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供应商填写了物流单号后查询不到物流信息;

2、 物流揽收时间早于用户订单支付时间;

3、 物流填写无效或者错误的单号;

4、上传跟实际收货地址不相符的物流单号;

5、上传空包或低值赠品的物流单号,主品订单未发货或者延迟发货;

6、其他邮生活平台认定为虚假发货的情况。

7、邮生活平台根据物流情况进行如下处理:

 7.1 涉及商品下架7天;
 7.2 供应商存在失联行为或单日异常订单>30笔的,供应商予以权限冻结,冻结期限自平台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行为之日起,至供应商主动联系平台或解决异常订单之日止。同时商品全部下架处理。

 7.3 对违反以上情形的供应商,供应商需赔付买家邮生活无门槛优惠券(优惠券有效期为1个月),赔付优惠券面额计算标准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10%,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5元,最高不超过100元。

第十一条 商品缺货或无货:原则上不允许缺货情况,如发生缺货/无货,请24小时内联系买家沟通解释,如短时间内不能补货完成的,请引导买家取消订单;如因供应商缺货导致顾客投诉的,供应商需赔付买家邮生活无门槛优惠券(优惠券有效期为1个月),赔付优惠券面额计算标准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5元,最高不超过200元。邮生活平台有权视严重程度下架违规缺货/无货商品。

第十二条 少件或错发:供应商未按照订单明细和网页商品描述打包发送订单商品,买家投诉收到的订单商品存在少配件、少赠品或错发,少商品的(简称“少件”)。邮生活平台将根据 《邮生活供应商违规管理规则》中一般违规行为的“违背承诺”进行处理,每次扣8分;供应商仍应将少件商品向买家补发货。

第十三条 诱导非官方交易:商品的包装上出现第三方平台信息,如购物连接、二维码、或第三方平台的联系方式等。经平台核实情况属实的,情节轻微予以警告;情节 一般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每次扣5分,下架商品;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25分,平台有权下架或删除违规商品.

第十四条 使用平台非约定的物流服务商:供应商使用的物流服务商非邮政快递,或未向平台申请开通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经平台核实情况属实,情节轻微予以警告;情节一般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每次扣5分;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25分。



第四章 赔付说明

如订单发生以上所述情形,买家有权在前台发起“催单”申请,平台将根据上述判断标准进行处理。

1、若因供应商发货问题导致买家发起交易纠纷申请的,邮生活将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的约定以及买家和供应商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据本规则及《邮生活售后服务管理规范》做出判断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付责任。

2、针对同一买家和供应商,订单付款时间在同一自然日内的多笔交易同时出现上述任一或多项交易纠纷的,赔付金额合并计算最高不超过500元。

3、 如买家存在滥用买家权利或非基于生活消费需要的购买行为,订单将不支持赔付。

非基于生活消费所需进行的购买情形包含:

(1)同一账户购买数量等显著异于正常生活消费所需的;

(2)使用或组织多个账户进行大量购买的;

(3)经营等其他原因进行的购买。

4、如商品实物或信息涉嫌违法违规的,为保障用户权益,邮生活有权要求供应商立即停止发货,订单不支持赔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邮生活平台供应商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十六条 邮生活平台会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规则并以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公示。

第十七条 邮生活平台有权对供应商违规行为导致的媒体曝光、行政监管、买家投诉等进行处理,并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邮生活平台有权结合实际情形及违规程度,对供应商采取必要的临时市场管控,处理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全店商品下架、供应商清退、冻结账户资金、延迟结算等。

第十八条 本规则于2022年6月14日发布,于2022年6月21日生效。

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可在微信公众号“邮商服-问题反馈”中反馈,问题类型选择“平台规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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