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生活营销套利细则

一、规则定义

供应商通过不正当方式或途径套取平台优惠券、邮金豆、红包、佣金等补贴,损害平台、用户以及平台其他供应商利益的行为。

 

二、内容概要

认定为营销套利,邮生活将视违规程度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①违规程度极其轻微的,每次予以警告,30天内禁止参加营销活动;

②违规程度轻微的,每次扣25分,60天内禁止参加营销活动;

③违规程度严重的,每次扣50分,90天内禁止参加营销活动;

④违规程度特别严重的,扣100分。

除上述处理措施外,邮生活有权追缴套券套利款项并有权关闭违规供应商店铺。此外,视上述违规程度的严重程度,邮生活有权对供应商采取冻结其在邮生活款项的处理措施;供应商行为构成犯罪的,邮生活有权向公安部门报案以进一步追究供应商刑事责任。

 

三、规则解读

(一)平台如何区分违规程度的极其轻微、轻微、严重、特别严重?

平台将根据供应商违规套取平台补贴金额、套取平台补贴的次数来判定违规程度。

(二)供应商通过不正当方式套取平台补贴,常用的手段包括哪些?

供应商实施营销套利的常用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供应商通过非真实交易来套取邮生活平台补贴,例如:供应商通过套用优惠券、邮生活红包、运费险等其他有关服务和政策进行的非真实交易。同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上缴不正当牟利金额,则其违规纠正不予撤销,直至上缴完成。

2、供应商将不得使用特定类目平台补贴的商品,违规发布在该特定商品类目的;

3、供应商将一件商品拆分为多个不同形式或页面发布,重复使用平台补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商品和商品的运费分开发布或一个商品拆分不同价格打包出售;

4、供应商通过提高商品价格方式套取平台补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高价搭配高额优惠券;利用平行优惠套取平台补贴;

5、供应商利用用户套取平台补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用户使用平台补贴后支付多件商品,但供应商只发货其中一件商品;供应商提高商品价格,诱导或同意用户使用平台补贴后返还用户相应差价;

6、供应商利用平行优惠政策,根据邮乐营销活动资源的让利力度,自行降低商品原有优惠力度,使得邮生活营销资源与供应商优惠叠加后,用户未能享受到应有的优惠金额;

7、供应商实施的其他进行套取平台补贴的不正当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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