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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牟利细则

一、规则定义

不正当牟利,是指商家采取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向邮乐工作人员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和商业机会等),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二、内容概要

(1)不正当牟利的商家,无论是否获得利益,原则上每次扣100分,邮乐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

(2)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的运营服务商,邮乐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由该运营服务商代运营的其它店铺亦应在收到邮乐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营或更换运营服务商,逾期,邮乐将对相关店铺进行监管直至其执行完毕。

(3)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的商家有如实主动申报或如实积极举报情形的,邮乐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理。

(4)自对商家进行不正当牟利调查之日起,邮乐将限制该商家店铺参加邮乐网站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

(5)商家向邮乐工作人员及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牟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但由于商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牟利未遂,每次扣25分。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当牟利行为:

① 商家为邮乐工作人员的,每次扣100分;

② 商家为邮乐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邮乐工作人员未依据“廉政手册”规定进行如实申报的,每次扣50分;若有利用邮乐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每次扣100分。


三、规则解读

(一)如何理解关联人士?

“关联人士”指:

1、任何个人的三代以内直系或旁系亲属、姻亲(包括因领养而形成的同等关系,每一位分别称为“家庭成员”),或关系密切的朋友。

2、以下任何实体:

(1)由员工个人和/或其家庭成员、关系密切的朋友单独或共同拥有的实体;

(2 )员工个人、其家庭成员、或关系密切的朋友为董事、高管人员或信托人的实体;

(3) (1)-(2)款中所述的实体的关联公司。

(二)邮乐永久不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如何理解?

商家有不正当牟利行为且邮乐依据规则扣100分并给予查封账户处理后,将永久不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与其既有的合作关系并永久不再合作,该商家永久不得再次注册为邮乐商家,并不再接受该商家为邮乐的合作伙伴。

(三)运营服务商指什么?

运营服务商是指商家以合同方式委托的,为其邮乐店铺提供全部或部分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的公司。

(四)实施不正当牟利的运营服务商被处理后,由其代运营的其它店铺应该怎么办?

由该运营服务商代运营的其它店铺应该在收到邮乐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选择自营其店铺或更换其他运营服务商代运营其店铺。

若商家店铺未在前述三个月内自主经营或更换其他运营服务商代运营的,邮乐将会对该商家店铺进行监管,直至其执行以上任一操作完毕后方取消监管。

(五)商家不正当牟利,邮乐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商家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是严重危害邮乐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因此,邮乐欢迎商家如实主动申报不正当牟利情形,及/或如实积极举报不正当牟利情形,一经查证属实,针对主动申报人或举报人的店铺,在现有处理措施基础上,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理。

(六)“商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具体指什么原因?

商家意志以外的原因,包括被邮乐工作人员拒绝等情形。

(七)不当牟利与虚假交易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通过邮乐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

不当牟利是通过邮乐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的手段提高商品销量、店铺星级评分等行为,虚假交易是通过非邮乐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的手段提高商品销量、店铺星级评分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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