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邮乐商家:
为营造邮乐平台良好的购物体验,规范农家自产商品相关标准,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邮乐网招商入驻资质标准》《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商家及商品管理办法》《邮乐平台技术服务协议》之规定,特制定《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零售农家自产商品品牌管理规范》。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3日- 2025年8月20日,规则预计于2025年8月21日生效,公示期满后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反馈至邮箱:ule_spsg@chinapost.com.cn。
正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营造邮乐平台良好的购物体验,规范农家自产商品相关标准,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邮乐网招商入驻资质标准》《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商家及商品管理办法》《邮乐平台技术服务协议》之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邮乐零售渠道经营农家自产商品的商家。
第三条 效力级别
本规范内无相关规则的,以已有规则为准,本规范与已有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规范执行。尚无规则约定的,邮乐平台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协议、相应规则等酌情评估处理。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部门分工
客户服务部商家治理组负责农家自产商品品牌问题的违规管理,有权对不符合本规范的商家进行违规管控。
第三章 定义
第五条 农产品定义: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第六条 农家自产商品定义:是指由农户家庭在其自有或承包的土地、山林、水域、庭院等生产场所内,直接投入劳动进行种植、养殖、捕捞、采集所获得的,或经过简单初级加工处理(如清洗、分拣、晾晒、脱粒、初级保鲜、传统手工制作等,未显著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的农产品。为规范管理,平台将此类商品的品牌统一标记为“农家自产”。
第四章 农家自产可关联分类
第七条 根据农产品定义,对应农家自产商品可关联分类如下:
(本规范内容类目描述至三级,详细至四级类目参见附件一)
(一)植物类
如粮食(大米、小麦、玉米等)、油料(花生、芝麻等)、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等。
一级类目 | 二级分类 | 三级分类 |
食品 | 休闲零食 | 部分糕点、坚果炒货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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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 | 全部粮油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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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调料 | 酱菜 | |
干货 | 全部干货类目 | |
生鲜 | 水产 | 海带/裙带菜/紫菜 |
蔬菜 | 全部蔬菜类目 | |
水果 | 除水果罐头外的水果类目 | |
农用物资 | 种子/种苗 | 全部 |
(二)动物类
如牲畜、禽类、水产品等。
一级分类名称 | 二级分类名称 | 三级分类名称 |
食品 | 冲调食品 | 蜂蜜 |
生鲜 | 肉禽蛋 | 全部 |
生鲜 | 水产 | 部分水产类目 |
(三)微生物类
如食用菌等
一级分类名称 | 二级分类名称 | 三级分类名称 |
食品 | 干货 | 菌菇类 |
生鲜 | 蔬菜 | 部分菌菇类目 |
(四)其他
如药材、毛茶、非遗传承、节日文化、餐具茶具等品类。
一级分类名称 | 二级分类名称 | 三级分类名称 |
医药健康 | 滋补养生 | 部分滋补养生类目 |
食品 | 冲调食品 | 全部茶类目 |
家居百货 | 居家日用 | 节日/派对庆典用品 |
家居百货 | 居家日用 | 其他居家日用 |
家居百货 | 家居饰品 | 部分家居饰品 |
家居百货 | 节庆用品/礼品 | 全部节庆用品/礼品类目 |
厨卫清洁 | 餐具茶具 | 餐桌小物/茶具/套装餐具/碗筷餐具 |
第五章 农家自产品牌规范及资质要求
第八条 农家自产品牌规范
农家自产商品统一使用“农家自产”作为标题一部分,不允许“农家自产自销”“农品自产”等其他名称。
例:农家自产 【望江馆】溯源直播农家土鸡蛋40枚装; 其品牌为“农家自产”。
第九条 个人商家资质要求
(一)个人商家仅允许邮政招商个人入驻,且需要提供邮政公司担保出具的风险承诺书(个人商家风险承诺书模板参见附件二),限定销售的农家自产商品,具体如下: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三级类目 |
食品 | 干货 | 全部干货类目 |
生鲜 | 水果 | 除水果罐头外的水果类目 |
(二)个人商家销售的农家自产商品需提供农家自产自销证明(个人商家农家自产自销证明模板参见附件三),无需提供行业资质。
(详见附件《邮乐网招商入驻资质标准》)
第十条 企业商家资质要求
企业商家销售农家自产产品需取得农家自产自销证明(企业商家农家自产自销证明模板参见附件四),证明中销售方需关联至入驻企业,且需要提供销售品类的行业资质。农家自产自销证明有效期为开具时间起算一年。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十一条 销售农家自产商品的商家若违反平台相关规则及协议的,平台有权依照《邮乐平台技术服务协议》《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商家及商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协议或规则对其进行处理,其中:
(一)分类规范
如有非农产品类目商品关联“农家自产”品牌的,平台将按照《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商家及商品管理办法》第五章 第二十六条 滥发信息 类目乱挂处理。
(二)品牌规范
有商标农产品关联“农家自产”品牌的,平台将依照《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商家及商品管理办法》第五章 第二十六条 滥发信息 品牌信息不一致处理;商家上架有商标农产品前需提供商品对应的商标注册证,和商标注册人(品牌方)到入驻商家的完整授权链路,招商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架对应商品。
例:七里海 可生食鲜鸡蛋30枚礼盒装15000克; 其品牌为“七里海”。
(三)资质规范
如商家未按上述第九条和第十条要求提交、更新相关资质文件或提交资质为虚假、伪造的,平台将依照《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商家及商品管理办法》第五章 第十六条 资质不合规进行处理。
(四)商品规范
1.如农家自产商品发布信息不符合信息发布要求的,平台将依照《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商家及商品管理办法》第五章 第二十六条 滥发信息相关条款处理。
2.若农家自产商品不符合商品质量要求的,平台将依照《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商家及商品管理办法》第五章 第三十一条 感官质量不合格相关条款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客户服务部商家治理组是零售渠道农家自产商品品牌管理规范的归口部门,负责规则的起草、解释和修订等工作。
第十四条 本规范相关分类以当前平台现有分类确定,如后续因业务发展分类进行调整的情况,可作为本规则的修订内容提交发文流程公示后生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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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决
- 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