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商家及商品管理办法》修订公示通知
2023-12-25 03:18
为了规范商家行为,提高商家商品动销率和GMV,平台对商家消极经营行为进行管控,并修订了《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商家及商品管理办法》中第五章商家及商品违规处罚细则标准,现进行规则公示。
规则公示期: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1日。
规则预计公示结束后次日生效,公示期满平台将另行发布正式生效规则。
具体变化如下:
第五章商家及商品违规处罚细则标准
第三十七条 消极经营管理
消极经营是指商家在日常经营中采取消极态度对待邮乐平台的运营,表现为不积极参与和投入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不登陆平台:商家长期未登陆(达到并超过30天)邮乐平台,未及时回复客户咨询和处理相关发货及售后订单。
无在线商品:商家近60天在线商品数为0。
【违规行为描述】
(一)商家连续30天不登陆商家中心;
(二)商家60天内无商品(上架中的商品);
【违规处理】
1、30天不登陆商家中心,商家权限冻结并下架全部商品。
2、60天内无商品,商家权限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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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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