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位商家,你们好!
根据《财税[2017]37号 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具体公告可详见附件):自2017年7月1日起,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以上,请知晓!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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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7]37号 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