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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销平台信息发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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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页面宣传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有保质期的商品应当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限,除商品标题标注【临期】的,不允许售卖临期商品;

预售商品应当标注发货日期,除商品标题标注【预售】的,商家发货时间不允许超过72小时;

无商标使用权的情况,在商品详情描述时不允许在任何位置出现品牌LOGO及商标;汽车用品及配件类商品除汽车商标所有人授权外,不能在商品上出现第三方的汽车商标;

同一品牌的LOGO及商标必须体现统一颜色和形式,且LOGO及商标不得为水印形式;

商品页面宣传中的所有内容必须与商品品牌介绍、企业信息简介等自身属性相关;

商品页面宣传中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1)       国家级、最高级、顶级、第一、最合适、最超值等绝对化用语;

(2)       会使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产生误解的,与商品事实不符的信息;

(3)       商品页面不得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证实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实验数据、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进行商品宣传;

(4)       使用驰名商标及国家免检等禁止用于宣传或已经禁止使用的国家认证进行宣传;

(5)       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

(6)       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7)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8)       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或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内容;

(9)       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商品页面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宣传。

页面宣传中的文字内容应符合《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不得出现其它(非邮乐)平台或竞争对手的标识及明显复制、抄袭非邮乐平台的内容等可能涉及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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