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不符细则

一、规则定义

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邮乐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的商品详情页面、商家在线客服等渠道中的商品描述不相符(包括商家夸大宣传),或商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二、内容概要

1、商家对商品材质、成分、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首次违规,每次扣15分,下架违规商品,整改完成恢复上架,商品搜索降权;再次及以上违规,每次扣25分,同时邮乐将删除该描述不符商品;

2、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每次扣10分,同时邮乐将下架该描述不符商品,整改完成恢复上架后,商品搜索降权;

3、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的,每次扣5分,商品搜索降权;

4、被抽查的商品出现描述不符情形,情节特别轻微的,只删除商品信息不扣分。


三、规则解读

(一)达成交易时是指什么时候?

指顾客下单并成功支付的时候,货到付款的,是指顾客提交订单的时候。

(二)商品瑕疵怎么理解?

是指不影响商品本身功能和质量的小缺陷(例如:如衣服上的个别跳线)。

(三)附带品指什么?

指装箱清单中所列的所有物品。

(四)为什么商家要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

商家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信息进行清晰描述,为了让顾客可以从多方面了解清楚商品的情况,确保双方对商品描述都清楚了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因此商家必须对这些信息进行披露。

(五)商家描述不符的,同一买卖双方的一个订单多笔交易引起多次投诉怎么计算?

买卖双方的一个订单多笔交易引起多次投诉,合并成一个投诉进行处理。

(六)商品材质、成份、品质信息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 “严重不符”是指什么?

商家对商品材质、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商品描述或者标识标注(以下简称标称值)为纤维(包括棉、麻、粘纤、锦纶、涤纶、羊毛等)的,实际材质、成份结果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

(1)标明的纤维含量>10%,偏差超过5%;

(2)标明的纤维含量≤10%,偏差超过3%;

(3)当某种纤维标明的含量≤3%时,实际含量为0;

(4)当标称值的仅有一种纤维,如标明“全”、“纯”、“100%”等字样表示纤维含量,纤维含量中存在其他任何成分的;其中,如标称值是全、纯、100%羊绒的,羊绒成分含量小于95%的,或者羊绒成分含量大于等于95%,但差值部分材质非羊毛的。

2、商品描述或者标识标注的填充物为纤维(包括棉、麻、粘纤、锦纶、涤纶、羊毛等)、实际材质、成分结果在以下任意情形:

(1)标明的纤维含量>20%,偏差超过10%;

(2)标明的纤维含量≤20%,偏差超过5%;

(3)标明的纤维含量≤5%,实际含量为0;

(4)当标称值的仅有一种纤维,如标明“全”、“纯”、“100%”等字样表示纤维含量,纤维含量中存在其他任何成分的;其中,如标称值是全、纯、100%羊绒的,羊绒成分含量小于95%的,或者羊绒成分含量大于等于95%,但差值部分材质非羊毛的。

3、商品描述或者标识标注为羽绒(包括白鸭绒,灰鸭绒,白鹅绒,灰鹅绒等)的,实际材质、成份结果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

(1)标称值中羽绒种类为鹅绒(包括白鹅绒、灰鹅绒)的,鸭毛含量超过毛片总量的15%,,或鸭绒含量超过绒子总量的15%;

(2)标称值中羽绒种类为白绒(白鹅绒、白鸭绒),异色毛绒、陆禽毛含量超标;

(3)羽绒服装含绒量以标称值为基准,含绒量偏差<-3%,或绒子含量<含绒量标称值的90%;羽绒寝具用品(标称绒子含量≥50%)绒子含量以标称值为基准,绒子含量偏差<-5%;羽毛寝具用品(标称绒子含量<50%),偏差<-3%。

(4)充绒量或填充物质量偏差以标称值为基准,偏差<-5%。

4、商品描述或者标识标注为皮革(如羊皮、牛皮等)的,实际材质、成份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以牛皮革类商品举例:标注“牛皮革”或者“头层牛皮革”,检验结果为牛剖层革,牛剖层移膜革,牛剖层绒面革。

(2)标注聚氨酯(PU)人造革(或合成革),检验结果为聚氯乙烯(PVC)人造革(或合成革)。

5、商品描述或者标识标注为葡萄酒的,实际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

(1)产地、产区描述与实际不符,如商品描述为法国波尔多地区,实际非该产区的;

(2)葡萄酒中掺入外源水、糖、CO2等的情形,法规规定的限量内少量添加以满足工艺需求的除外。

6、“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传统滋补营养品”类目下的商品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

(1)经检测,商品标签或页面描述与实际成份不一致,或掺入其他物质的。如商品描述为蜂蜜,实际检测掺入C3、C4植物糖的,且未在商品标签中进行说明的,法规规定的限量内少量添加以满足工艺需求的除外;商品描述含有灵芝成分,实际检测无灵芝的;

(2)商品描述为带有溯源码的干燕窝,但在实物商品中并未带有溯源码,或通过中国燕窝溯源管理服务平台(http://ebn.caiq.org.cn/)查询该溯源码不存在或者不相符的。

7、除以上情形外,国家、行业标准就材质、成份等有其他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意见反馈